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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单手举鹿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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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要是免费,不领白不领!我要是不领的话,别人不是也会领吗?”

方浩一直很佩服曹操,这位“东临碣石,以观沧海”的枭雄,深合他意。

他甚至一直将自己比作方孟德,只是可惜生错了时代。

但是“宁可我负天下人,不许天下人负我”,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。

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,他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修士。

天赋卓著就不说了,还是个重生者。

现在的修为虽然不高,但是我师傅厉害,靠了个大腿。

我师傅的大腿有多粗,你知道吗?

不好意思,你所有的肢体加起来,也没我师傅的的大腿粗。

这样粗的大腿,方浩自认为除了自己以外,无人能够受此殊荣。

方浩在这转转,那瞅瞅之后,终于是确定了一处比较僻静的竹林。

这里很安静,他甚至都没有听到蚊虫的哼咛。

他拨开一根根竹子,视野也是逐渐开阔,前面是一大片空地,地下堆积着落叶。

还未到秋季,这里却落满了金黄色的树叶,方浩非常吃惊,却听到了一阵阵不合时宜的声音。

震惊,两只大型哺乳动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,做出这样的事情!

实在是在挑战人类的底线,动物的极限。

这一切究竟是道德的扭曲,还是法律的枉顾?

方浩摇摇头,将这种想法抛之脑后。

他可不是标题党,不需要靠这样吸引眼球。

他通过这眼前这两只彩色的麋鹿,看到了无限的商机。

“从今以后,我允许你们称呼我方雪岩!”

方浩嘎嘎笑道,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将来掌握无数高手的隐私,然后靠此称霸天下,一统修仙界。

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,甚至很危险。

方浩的大笑,惊动了正在繁衍后代的两只麋鹿。

其中那只公鹿迅速调整了姿势,弓着身子,双目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。

只差最后一步,它就可以成长了。

它就可以像他们的父亲一样,万人敬仰。

甚至它还幻想过,人们为它修建专门的神堂。

公鹿的鹿角迅速涨大,似乎要刺破云霄。

它的蹄子掘起大量的金黄色落叶,朝方浩冲了过来。

几个月前,它就用自己的鹿角,顶死了一位在这座山里捕猎的猎人。

猎人滴着血的猎刀,还被它埋在了自己睡觉的地方。

每天晚上,它就枕着那把刀睡觉。

方浩这才用雷目,瞧出了这只其貌不扬的麋鹿竟然也是一只妖兽。

只是妖气微弱,勉强算是一只小妖,只是可惜还没有进化。

自然不是方浩的对手

方浩侧身,躲过了公鹿的偷袭,右手按在麋鹿两只角的中间空白部分,左手则迅速抄起麋鹿的四只蹄子,将其翻了个底朝天。

方浩的不动明王功已经算是大成,力气颇大。

现在他的双手已经有了千斤之力。

在不动明王的加持下,方浩举起一只一百公斤的麋鹿,还是非常轻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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