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2章 灵晶雇佣自我?(2/2)
\"至于场地费用,贫道也会如实支付予真人您。\"
\"另外,还需出资购买法宝级摄制器材,用于后期炼制影像,余下的灵石,则悉数投入宣传活动之中。贫道细细核算过,预算恰好足够。\"
\"薪酬与场地费用?\"晏林对此颇感惊讶。
朱小策回禀道:“如此看来,晏真人,我们的计划是以修炼篇幅为准,每一辑微灵视界仅有一刻钟之久,对于您的酬劳,我们定为每辑一千枚灵石,而其余修士则为二百枚灵石。”
“毕竟您乃是此间的主演,承演重责。”
“现下我们预谋拍摄三部曲,每部十辑,欲行一条短暂、稳固、迅捷的修行之路,故而对您的总体酬劳便是三万枚灵石。”
“至于驻地费用,我们愿提供五万枚灵石予您,您以为如何?”
“自知此举所赠灵石数目尚不足以尽显诚意,但也聊表敬意,以免各位同修空耗修为。”
晏林忽然灵机一动。
稍待片刻。
这是要支付我报酬?
似乎有些不妥之处。
需细细梳理一番。
先前,晏林曾赐予黄思博一百万枚灵石,命其寻觅投资之道。
未曾想,黄思博竟以此巨资邀请晏林担任微灵视界的主演,并欲以片酬的形式回报给他……
自己之财流转一圈,终究又回到了自家囊中,竟然成了自雇自的荒谬之举!
岂有此理!
然而转念一想,似乎并非如此。
这其中另有玄机!
晏林陡然察觉此事之中另有蹊跷。
原来,并非自己占用公司资源付给自己薪酬。
反倒是将系统的资金转化为个人资产啊!
那一百万枚灵石,本属系统所有,却由晏林借资助梦之名交与黄思博。
如今,黄思博、朱小策给予他的片酬,则算作个人收入矣!
系统明确规定,身为掌门人,晏林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公司库藏为自己发放薪酬。
但他人自愿给予的财物,系统并未禁止啊!
正如家眷每月赠送的生活费用,系统亦未插手干涉。
既然金钱已落入黄思博手中,即意味着系统资金已消耗完毕。
而晏林作为短剧中的修士演员,领取应得的片酬,自然合理合法,不在系统认定的违规范畴之内!
晏林豁然开朗。
何言我不需片酬?
我实则急需!
心中暗问系统:“弟子出卖自身修为所得之酬,是否合法?”
系统光幕瞬息间显现一行文字:“宿主通过个人努力换取之收入合法,本系统不予剥夺。但须确保不恶意挪用系统资源,并且收入额度应在市场公允价值范围内。”
可行也!
晏林果断挥手道:“场地费用便不必再提,此款项你们另作他用便可。至于片酬,既是你们一片心意,那贫道便恭敬不如从命了。”
“那自然是极好的。”朱小策满脸喜色,“多谢晏真人!”
场地费五万枚灵石?
晏林对此毫不在意。
关键在于,这笔钱根本无法直接入他之手!
场地费用必归公司所有,一旦汇入公司库藏,便会变作系统资金。
晏林不敢越雷池一步,私自收取这笔场地费用,因其归属于公司财产。
反之,晏林身为演员,与朱小策之间建立起的雇佣关系,则是与朱小策、黄思博成立的分支宗门签订合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