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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四章路上捡了个小子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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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枫笑了笑道:

“我看这里秩序挺好啊。”

入目所见,人流拥挤不说,那些商贩在卖力的招揽顾客,他们脸上的自信简直透露出一种嚣张。

李富吐槽道:

“那能不好么?”

“之前建军、天虹把这里清扫了一顿,咱们还联手司徒浩南把其他的社团都给赶绝了,剩下的就是咱们洪兴跟东星的人。”

“其他的古惑仔都知道铜锣湾是咱们的地盘,来这里的时间都少了。”

林枫哈哈大笑。

地盘安静好啊,这说明有秩序。

不管是混乱还是和平,总归都是有秩序。

关键是……谁制定这个秩序。

先前铜锣湾的混乱,那是林枫有意为之的,要是不混乱,那怎么能推广安保公司?

安保协议要是不签署,他怎么做下一步的动作?

现在的铜锣湾形成了一个奇景:东星占据的那部分,依然是混乱。而洪兴占据的部分就不一样了,干净整洁。

不是司徒浩南没有能力,原因是两个社团的重心经营的不一样。

铜锣湾这里人流密集,是做生意的天然好地方。

相比司徒,林枫这里做的是“正”行,秩序自然是越规范越好。

司徒那里难免会走点迷幻药之类的东西,秩序肯定不会那么干净。

铜锣湾地方说大不大,要是老家的人过去,准会失望。

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哪怕是整个香江,在老家人眼里那也只是巴掌大小的地方。

林枫逛累了,随口道:

“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。”

李富笑道:

“要不,咱们去西贡吃海鲜?”

林枫自无不可。

西贡可是吃海鲜的好地方,鲜活的鱼经过简单的烹饪,那就是无上的美味。

这里的鱼塘做的尤其奶白鲜美。

王建国对此大为的喜欢,然而他有一事不解,

“枫哥,我瞧着这里地盘不错啊,怎么没有听说强力的社团呢?”

李富解释道:

“不是你没有听说过,而是这里压根就没有什么强力的社团。”

王建国很惊讶:

“这样的地盘竟然没有社团?”

“是不是浪费啊?”

林枫叹道:

“这里就是个大农村,要来做什么?”

“人家这里还有地可以种,可以丁权可以建屋,傻子才会去混社团呢。”

“社团呢,等闲也不会来这个地方。”

“这里的人对社团很排斥的,没有几个社团可以立足。”

王建国更不明白了:

“不能吧?”

“江湖上的几大社团都能在大城市立足,偏偏在这里立不住?”

林枫好笑道:

“亏你还是老家出来的,这里的宗族实力比什么社团都厉害的多。”

“人家靠的是血脉!”

王建国一怔。

血脉么……那就没有办法了。

要不是老家破除旧习俗破除的彻底,恐怕现在县乡以下的还被宗族把持着。

即便如此,有些地方的宗族实力依然昌盛。

林枫忽然停住了话语,对着某一处招招手:

“衰仔,别在外边站着了,想要喝鱼汤么?我请你。”

李富和王建国同时拿眼望去,就见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小子,大概有七八岁的样子,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,喉咙不停地滚动,渴望的看着他们。

李富上前蹲下身子:

“小朋友,我们请你喝鱼汤。”

流浪小子想了想,说道:

“好!”

李富没有多想,他只觉得这小子很有趣,被人邀请还要多想一下。

哪里知道这小子来到这桌坐下之后,对林枫说道:

“你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做的么?”

“我不白喝你的羊汤,白吃你的饭,我给你做事当做交换。”

李富顿时愣住了。

王建国刚要说话,突然看见了林枫的脸色,那是相当郑重的表情,于是明智的闭嘴。

林枫给流浪小子盛了一碗鱼汤:

“想要给我做,你现在的身子还不够。”

流浪小子被鱼汤的鲜味缠的口水直流,可依然道:

“你还是给我点事情让我做吧,我可没有见过无缘无故对我好的人。”

林枫大笑:

“你说的倒是没有错,人情债是最难还的。”

“昔日淮阴侯韩信为了偿还一饭之恩,整整的花了千金。”

流浪小子茫然道:

“韩信是谁?”

林枫没有笑话他,而是对他说了一个故事:

“在香江,大约十三年前,有一个小家伙跟着自己的妈妈相依为命。”

“后来,他妈妈得了重病,医治无效死掉了。”

“小家伙无依无靠,只能流落街头,饿了要么去菜市场找点别人不要的菜叶,要么去翻那些随处可见的垃圾桶。”

“遇到别人吃剩下的热狗,就觉得过节一样的高兴。”

“只是这种日子可不常有,一个月碰上这么一回就能够开心老长时间了。”

流浪小子张大了嘴巴:

“骗人,你穿的这么好,吃的这么好,怎么会有这样的经历?”

林枫耸耸肩:

“我没有必要骗你这个小孩子,而且这又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。”

“跟你说吧,我小时候最常做的事情是乞讨,只不过那会儿的经济没有现在这么好,没有人愿意把本就不多的食物分享给我。”

“更多的是与野狗争食。”

“旁人看见了,都以为我们不过是在争夺点残羹剩饭。”

“可是,你懂得,不是那样。”

流浪小子坚定道:

“不是,那是在挣命。”

林枫哈哈大笑:

“对啊,挣命。”

“我想要活着,要这份食物,哪怕他是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剩饭。”

“对方也想要活着,也要这份食物,哪怕他是只野狗。”

“生存的权利对于我们双方都是平等的。”

“所以,我得用尽所有能用到的方法与野狗拼命。”

“然后,把这野狗就当做了我的晚餐。”

“老实说,野狗的味道不怎样。”

流浪小子大为赞同。

不知不自觉他对三人已经不怎么排斥了。

“那你怎么后来就变好了呢?”

林枫耸耸肩:

“我遇到了我大佬啊,他那会儿卖鱼丸,我偶然过去,他就给我鱼丸吃。”

“他算是为数不多的对我表达出善意的人。”

“然后我就跟着他混喽。”

流浪小子忍不住道:

“那我能跟你混么?”

“我可以帮你做事的。”

林枫笑道:

“可以呀。”

“不过你是不是得告诉我你的名字?”

流浪小子有些沮丧:

“我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,我没有父母,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,我也不想要知道他们在哪里。”

“我就是天生天养,我给自己取名叫做天养生。”

林枫微微一怔。

认真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小家伙——这就是天养生?

“那你就叫这个名字吧,纪念自己的出身也不错。”

“英雄不问出处,纵然天生天养,也能做一番大事。”

“先吃饭,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弟了,记住我的名字,我叫做林枫。”

流浪小子眼神又一股欣喜:

“老大。”

林枫揉了揉天养生的头,浑然不管对方一身脏兮兮的。

“先吃饭,少吃点,吃个八分饱就行了。”

“以后,你不会缺饭吃。”

天养生连连点头:

“是。”

说是这么说,但端起食物还是开启了扫荡的模式。

不但喝了两碗鱼汤,还吃了一整条鱼,吃了七个牡蛎,再加上一碗炒牛河……

然后林枫不让他吃了:

“以后不会少你的吃的,好了,以后你就跟我住了,咱们先去收拾一下。”

“你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么?”

天养生摇摇头:

“没有!”

林枫站起身,李富扔给老板一束银纸,众人准备回家。

天养生看着眼前的车,难得有点犹豫:

“老大,我……我身子脏,会把你的车给弄脏了。”

林枫一把拉住他,扯着他上了车,

“小子,你心干净就好。”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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