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4章 判决出炉(1/2)
随着开庭时间的临近,法庭又进来不少人,应该是来旁听的。
金胜看了一眼后,就没有在意。
毕竟是公开宣判,那就谁都可以进来看。
一般的刑事案件,只要不涉及一些特殊类的案子,基本上都会公开。
主打一个司法透明化,保障公众的知情权。
但这也不是绝对的。
魔都的基层法院还好,比较遵守规矩。
在一些贫困地区,偏远地区,法官的操作模式,简直闻所未闻。
只能说,‘介系你从未体验过的,船新版本。’
金胜平时可没少被‘大数据’给推送这类的新闻。
什么‘法警在门口拦住律师不让进’、‘法官主动打电话给原告,希望更换成指定的代理人’.......等等。
实在是太多了。
至于问这些违不违规,只能打个问号了。
这时候,金胜无意之间注意到,陈伊婷看向了旁听席,眉头皱了一下。
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。
右边前排的位置上,坐着两个中年男人。
其中一个人的表情充斥着恨意,眼里简直都快冒火了。
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徐美凤的丈夫。
前两次庭审的时候都没见着,这次倒是出现了。
“他叫周德才,是周阳的爸爸,也是我的前公公。”
“旁边跟他一起的,是他的亲弟弟,周德茂。”
陈伊婷在旁边轻声的介绍了一下。
金胜闻言点了点头,自己果然没猜错。
“起立”
“请合议庭入场。”
随着书记员的声音落下,金胜也回过了神。
开庭时间到了。
三位法官从旁边的侧门,迈入了法庭内。
“咚.....”
“请坐。”
看到众人落座之后,主审法官继续说道:“先请法警将被告人徐美凤、周阳,带上法庭。”
“另一被告人毛雪芳,由于身体原因,将会以视频开庭的方式,参与本次宣判。”
当两人被带进来后,金胜注意到。
周阳双眸无神,脸色还带着点苍白。
反倒是徐美凤,眼神四处乱瞟,显得有点惊恐。
她的发根冒出了一点白色,在满头黑发的情况下,看上去很明显。
也不知道本来就是染黑的,还是这段时间的遭遇导致的。
“啊凤...小阳....”
周德才看到老婆孩子,立马起身喊道。
“德才.....”
徐美凤此时像是小朋友被人抢了饼干,委屈的眼泪都流了下来。
要不是法警眼疾手快,差点让她成功‘弹射起步’。
“咚咚......”
“法庭内严禁大声喧哗。”
“被告人徐美凤,控制好你的情绪。”
在听到法官严厉的警告声后,周德茂连忙拉着他坐下。
徐美凤也没再有什么动作,只是眼巴巴的看向了周德才。
很快,母子俩在法警的押送下,走到了专用席位上。
主审法官没有多等,直接开始了宣判。
“咚......”
“魔都市奉贤区法院,刑事2庭。”
“自诉人陈伊婷,以被告人周阳,犯侵占罪、重婚罪,被告人徐美凤,犯侵占罪,于2024年3月26日,提出‘刑事自诉’。”
“本院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‘普通程序’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”
“自诉人陈伊婷,其委托代理人金胜,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以及辩护人朱思淼、蔡立轩,到庭参与庭审。”
“现已审理终结。”
金胜听完了前一部分,心里同时也过滤了一遍。
法官这个说辞没毛病,反诉也就相当于当庭起诉,只是场合不同而已,程序上都是一样的。
依旧会经过审查,立案,再开庭审理。
所以直接省略了‘反诉’这一点。
虽然在一审二次庭审的时候,经历了换辩护律师的事情。
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,判决书主要记录案件的事实、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。
而辩护律师的更换属于程序性事项,通常不会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。
“经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.......”
“以上事实,经庭审举证、质证,本院予以确认。”
“下列证据证实:.......”
“另,在庭审过程中,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指使证人毛雪芳,出具虚假证明,故意隐匿犯罪事实,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。”
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,与本案并案审理。”
“被告人毛雪芳,业已当庭承认其犯罪事实......”
“综上,根据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。”
“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,第二百五十八条、第三百零五条,第三百零七条。”
“第二十五条第一款,第七十二条第一款,第七十三条第二款,第六十四条。”
“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.....”
“判决如下:”
金胜一边听着法官点出的法条,一边在心里对照着。
前面是依次点出了‘侵占’、‘重婚’、‘伪证’、‘妨害作证’,四个罪名。
最后一个罪名,估计是给周阳和徐美凤两人的。
毕竟犯罪的主体、主观、客观都不相同,不适用一个罪名。
之后是关于适用减刑、缓刑的法律依据。
这应该是给毛雪芳准备的。
民事部分,金胜听到了离婚、财产分割...等等。
法官考虑的很全面,几个因素全都照顾到了。
“全体起立”
书记员的声音响起,众人尽皆起身。
这是宣判的必要形式。
主要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,法庭的权威性。
“一:被告人周阳,犯‘侵占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,犯‘重婚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1年,犯‘妨害作证罪’、判处拘役6个月。”
“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罚金1万元。”
“二:被告人徐美凤,犯‘侵占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2万元,犯‘妨害作证罪’、判处拘役6个月。”
“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,罚金2万元。”
“三:责令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月内,返还自诉人陈伊婷37万8千元整。”
“四:被告人毛雪芳,犯‘伪证罪’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一年执行。”
“五:准予自诉人陈伊婷,与被告人周阳离婚。”
“六:自诉人于婚前出资的25万元,经审理认定为购房款,符合‘夫妻共同财产’特征,应当予以正常划分。”
“法庭在征询了双方意见之后,决定将位于海悦小区11栋,1502室房产,予以售卖。”
“扣除本应归还的银行贷款之外,其余金额将会以被告人40%,自诉人60%的比例进行分配。”
“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。”
“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魔都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。”
“书面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,副本两份。”
“宣判完毕,现在退庭。”
“咚.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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