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3章 不愧是老姜(1/2)
随着金胜这个问题抛出,现场顿时‘轰’的一声,讨论声四起。
范新之的脸色,此时有点阴沉。
要不是场合不对,早就发飙了。
从他被指定为主审法官开始,就想过金胜可能会申请让自己回避。
但直到开庭之前,都没收到相关的申请书。
没想到,在这等着自己。
“啪啪.....”
“肃静。”
“谁要是再随意发出声响,违反法庭秩序,我会把他请出法庭,或追加训诫、罚款、拘留等处罚决定。”
“法警,请给我注意旁听席。”
估计是有怒气,锤子敲得很用力不说,还带上威胁了。
等现场恢复安静之后,范新之转头,目光锐利的看向金胜道:“自诉人代理律师,我要提醒你一下。”
“我们此刻所有的对话,除了法庭会记录之外,网上也正在同步进行直播。”
“因此一切的发言、论点、指控,都需要有依据来支持。”
“知道你现在的行为是什么吗?”
“你在指控一个主审法官。”
“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,我可以就‘无端指控法官’这一行为,对你做出处罚。”
“包括,但不仅限于罚款、向司法局建议对你进行调查、甚至公开通报。”
“你听清楚了吗?”
听着范新之满含威胁的说辞,金胜嘴角露出一抹讥笑。
自己会怕这个吗?
简直是在开玩笑。
金胜也开口道:“范新之主审法官,所以你说了这么多。”
“还是没有明确的回答我。”
“你跟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,荣恒地产的老板,吴阳荣,吴总...”
说到这里的时候,金胜左手伸出,朝着正对面的被告席上示意。
“你们到底有没有密切交集、存不存在人情往来。”
“你只需要回答,‘有’还是‘没有’。”
在法庭内,律师怼法官的例子有很多。
但这种1和2的选择题,从来只有主审法官会使用。
而被人反过来的,实属‘罕见’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金胜又一次开了个‘先例’。
但范新之能混到现在的位置,那也不是白给的。
怎么可能如此轻易,就被金胜给套进去。
当下摆出法官的威严姿态道:“这位律师,你要清楚,这里是法庭。”
“我作为主审法官,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提问。”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”
“你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,申请相关人员回避。”
“我们会依法进行审查,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。”
“现在,请告诉我,你是否需要提出‘回避’申请。”
“如果你不回答,我就当你直接放弃这项权利。”
想要避重就轻,利用主审法官的权柄,直接揭过这一话题。
呵呵....
可惜他不知道,金胜要的就是这一点。
有些时候,大家会听到‘意见保留’之类的。
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,在特定环节是不能这么说的。
就像现在的‘回避’阶段。
你必须明确回答“需要”或“不需要”。
这是有法律规定的。
而金胜这么设计,就是在不换掉对方的情况下,又在庭审记录中,保留了自己的意见。
在之后能成为‘攻击’对方的强有力证据。
套路无处不在。
这样一来,既避免了浪费时间,又对范新之做出了警告。
之后的庭审中,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对方的言论、行为,都会被无限放大。
就像他自己说的,这是公开庭审。
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,都在注视这里。
说不定‘有关部门’也在其中。
好歹寄了两份举报信出去,多多少少得有点作用吧!
但眼下,金胜必须还得加一把火才行。
“范法官,你故意规避我的问题,是否证明你心虚了。”
“一旦你回答‘没有’,那一切都无法辩解了。”
“还是说,你在害怕,你怕我手里真的有证据。”
“我说的没错吧!”
范新之强压怒火道:“金胜律师,我不想再跟你讨论这一点。”
“如果你有证据,现在可以提出来,或者直接要求我进行回避。”
“要是没有,那我会视你主动放弃‘回避’的权利。”
“直接进行下一阶段的庭审。”
撩拨到这里,火候已经差不多了。
金胜淡淡的笑了一下,没再继续开口。
那些照片、视频,暂时还不是拿出来的时候。
留在手里,比眼下直接用,效果会更大。
范新之见状,直接敲响了法槌,重新进入庭审程序。
“啪...”
“
“自诉人,你可以宣读起诉书了。”
随着指令的发出,法庭内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金胜。
大家都在好奇,如此声势浩大,沸沸扬扬的案子,详情究竟是怎样的。
金胜拿出起诉书,开始念道。
“自诉人:周泽。”
“委托诉讼代理人:金胜、张琴。”
“我方诉讼请求如下:”
“一:以非法侵入住宅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,追究被告人吴阳荣、叶海良的刑事责任。”
“二:赔偿各项损失,包括房屋本身价值、装修、家具、贵重物品、等共计468万元整。”
“三:因维权、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,均由被告方承担。”
“事实与理由如下:”
“2023年5月5日,椒黄区洋径村被区政府列入拆迁,并于村委会张贴公开。”
“自诉人周泽与其家人,由于长期居住在外地,并没有第一时间得知此事。”
“直到三日后,也就是5月8日,这才收到了由村长陈海冬,在微信中发过去的拆迁通知。”
“在聊天中,陈海冬告知周泽,过段时间会统一进行拆迁补偿的协商。”
“之后等签署完合同之后,再自行进行搬迁。”
“直到9月18日,身在京都的周泽,接到邻居的电话后才得知。”
“自家位于洋径村的房子,已经被人给拆除了。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